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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站设计公司 经营性网站icp备案怎么办理

责任编辑:XingleSEO 发布时间:2021-01-11 11:43:08

1.什么是商业网站?

经营性网站,是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为实现通过互联网发布信息、广告、设立电子信箱、开展商务活动以及向他人提供实施上述行为所需 互联网空间等经营性目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建立的并拥有向域名管理机构申请的独立域名的电子平台。
网站备案,网站备案流程,备案信息查询商务网站是指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利用互联网技术,以发布信息、广告、设置电子邮件、开展商务活动、为他人提供实施上述行为所需的互联网空房间等业务为目的,向域名管理机构申请独立域名而建立的电子平台。

2.什么是商业网站备案?

商务网站备案是指商务网站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网站首页粘贴商务网站备案电子标识,并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某市行政区划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办的商业网站,应当向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分局备案。

3.申请商业网站备案的条件是什么?

(一)网站所有人拥有独立域名,或经独立域名所有人授权(均持有域名证书)。

(二)网站所有者应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4.商业网站名称应该符合哪些规范?

(一)每个商业网站只能申请一个网站名称。

(二)商业网站名称主要以通信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为准。

(三)商业网站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和文字:

(1)有损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2)可能欺骗或误解公众。

(三)危害社会主义道德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四)其他具有特殊意义,不宜使用的名称。

(5)法律法规有禁止性规定。

(四)注册商业网站名称含有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文字部分(包括中文、英文、中文拼音或者其简称)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商务网站备案程序?

准备

(1)登录某市工商局直属局网上工作平台——全国各省信息管理局网址,进入“网上工作”下的“网站注册”模块。

(2)在“网上备案”一栏,按要求完成注册。

(2)准备书面材料

(1)加盖网站所有者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2)网站有共有人的,应向全体共有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加盖域名所有人、域名管理机构或者域名代理机构公章的《域名注册证》复印件,或者所提供域名权利的其他证明材料。

(4)网站所有权有合同约定的,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5)提交或下载的材料复印件应加盖申请人公章。#p#分页标题#e#

(3)服务

(1)将书面材料直接送达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特种行业监督部门。直接送达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网站所有者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书面材料应在网上申请程序完成后30天内提交。迟交应视为未申请。

(3)申请人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4)记录确认

一、确认网上和书面申请材料内容完整,符合形式,接受备案。

B.申请材料有瑕疵或者备案网站名称与事实或者法律相冲突的,终止备案申请,并告知申请人终止的原因。

c、符合备案申请的,备案网站主要内容应当在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为30天。

d .在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告的经营网站备案申请有异议的,可以向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分局提交书面异议声明。

(1)申请人设立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称相同。

(2)与申请人已经备案的网站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可能导致他人误报。

(三)使用申请人拥有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文字部分(包括中文、英文、中文拼音或者其缩写)。

(四)有证据主张并证明申请备案网站提供的信息不真实的。

(5)主张并有证据证明主张人对备案网站拥有所有权。

e、异议处理。

(1)对于证据充分的有效异议,某市工商局直属分局将暂停相关网站的备案申请。

(二)对网站所有权和网站名称提出异议的,异议方应当自提出异议之日起3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定网站名称所有权。

民事诉讼。某市工商局直属分局将根据相关民事判决结果恢复网站备案受理。

F.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将统一制作的备案业务网站电子标识发放至备案网站。

(5)电子标识的安装和归档

网站所有者应在15日内将备案电子标识安装在网站首页右下角,并链接到某市工商局直属的“商业网站备案信息”数据库,供公众查询。

6.注意

(1)以下名称的商业网站申请不予受理:

(一)网站名称与注册商业网站名称重复。

(b)在备案失败后不到一年使用网站名称。

(2)不允许在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属分局的运营网站上冒用电子标识进行备案。对于欺诈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处罚。

(3)备案网站页面公示的网站名称、网站所有者等主要信息应与提交的备案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