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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单位需要办理网上备案手续: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12月11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12月30日公安部发布)
第十一条: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应填写用户备案表。备案表由公安部监管。
第十二条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进行国际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法人和其他组织(包括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联网的单位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网络正式连接之日起30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前款所列单位负责将接入本网络的接入单位和用户报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并及时报告本网络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变动情况。
第十四条:涉及国家事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的单位,在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出具其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证书。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所有接入互联网的单位,包括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ISP)、互联网数据中心(IDC)、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ICP)和国际联网用户,都需要向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